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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港股份与象屿股份签署“总对总”全面合作协议

发布时间:2024-05-31 19:58:21      作者:文:吴轶群 臧永亮 图:吴轶群      来源:辽宁港口集团新闻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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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5月31日下午,辽宁港口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辽港股份)与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象屿股份)在福建厦门签署“总对总”全面合作协议,共同推进双方多领域深层次合作,实现优势互补、互利共赢。


       辽港集团党委书记、首席执行官王志贤,象屿集团党委副书记、总裁邓启东,辽港股份党委书记、总经理魏明晖,象屿股份副总经理郑芦鱼出席活动并见证签约。辽港集团总经理助理、辽港股份党委副书记台金刚与象屿股份总经理助理、象屿速传总经理孙刚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。


       此次协议签署,是辽港股份深化与客户合作、加强商业模式创新的最新实践,旨在通过“总对总”模式,聚合招商局集团及辽港集团在港口、航运、物流、供应链等方面的资源优势,形成个性化、定制化全程物流服务解决方案,推动与战略客户之间的全方位深度合作。


       象屿集团2023年居《财富》世界500强榜单第142位,已连续第六年上榜,业务领域涵盖大宗商品供应链、城市开发运营、综合金融服务、港口航运、创新孵化等,是一家致力于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、以供应链为核心的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。象屿股份是由象屿集团旗下所有供应链服务相关子公司组成,2023年居财富中国500强(上市公司)第25位,中国物流企业50强第2位。主营业务包括大宗商品经营(金属矿产、农产品、能源化工、新能源等)和大宗商品物流,合作客户遍布120余个国家和地区,具备较强的供应链服务能力。


       象屿股份是辽港股份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,双方已在粮食、集装箱、氧化铝、化肥等方面开展稳定的业务合作。2014年,开展仓储设施资产投资合作,共同促进港口粮食转运业务发展;2017年,合资成立大连港象屿粮食物流有限公司,共同拓展铁路物流运输业务,为双方打下了坚实的合作基础。


       根据协议内容,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,强化业务协同,开展内外贸大宗商品贸易、物流运输、航线搭建、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深入合作,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战略,实现合作共赢。在此基础上,象屿股份将依托辽港股份在港口生产、物流管理、集成服务等方面的丰富经验,进一步提升2024年度在辽港股份下属码头的货物转运份额,助力辽港实现业务“扩增量”。


       签署协议前,王志贤一行还参观了象屿集团企业文化空间,并就加强协同合作等事宜与邓启东进行座谈交流。


       辽港股份业务部、大连港散粮码头公司、辽港控股(营口)有限公司粮食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上述活动。